在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出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达到了工伤九级,但因不能认定工伤,
22天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情况下,如果学校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情已经达到九级伤残,并且无法认定为工伤,那么学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学生或其近亲属应提交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时的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 社保部门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社保部门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确定学生的工伤等级和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学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待遇,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各地的工伤保险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定,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