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才正式上班两天,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但有个承诺书,现在因病临时辞职,主管却说必须提前十五天,否则就算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扣900块钱,我这两天工资都没那么多还要自己贴钱,这合理吗?
2024-11-30 23:0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你在暑期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的权益将受到限制。 然而,在你提出辞职并告知了公司的理由后,你的主管要求提前十五天通知是合理的。这是因为在法律规定中,员工有权在任何时间辞去工作,并且需要提前通知雇主,通常为30天(对于非全日制员工来说则可能更短)。如果提前通知的时间不足,则可能会被视为“未及时通知”,从而构成违约。 至于提到的扣款,通常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并不适用“旷工”或“自动离职”的概念。如果您的情况确实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您应该按照约定的条款处理,即提前通知期限已过,然后可以申请离职和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公司有其他不合理的要求,请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