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78岁,2005年前在南昌女职做过出纳,在职期间,该校向教职员筹款,承诺6个点的利息,比当时银行的利息高出许多,老人贪图便宜,将家里所有存款十多万元存入该校,开始几年确实按他们所说给了利息,老人家舍不得用,为了多攒钱,将利息也继续存入,先后几年利滾利存入了十八万多,到08年想将钱取回,发现连本都取不回,因为该校换了领导,说没有钱还大家,大家去闹,后来给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一年还一万,还了几年,到现在还有十一万没有还,今年又一分不还了,找学校领导避而不见,请问我能通过什么途径将钱要回来?
2天前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寻求帮助。 法律途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您的本金和利息。在起诉前,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达成和解。 行政途径。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其介入调解或者仲裁。 金融监管机构。如果您认为学校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相关的金融监管机构投诉,如中国人民银行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解。您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者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您解决纠纷。 请记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确保证据充分,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到是否需要委托专业人士参与处理,以提高解决问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