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怀孕后有先兆流产迹象请了3个星期病假后回去上班因身体不适医院建议休息,向公司请假公司不批,建议我保险自己交生完孩子保险各负担个的,且158天产假,但期间不发工资等生育津贴下来。 从3月份所有的保险费用都由我个人承担我已经缴纳了4个月,现在人事经理换人了 ,只给北京当地98天产假,且要求我一次缴纳半年的保险费用,其中789全额 10-12的个人部分一并打给公司,我是9月2号的预产期我觉得特别不合理沟通不来,现在公司人事也不接我电话还挂断,我说咱们公司这么做违反了劳动法公司人事说你告我去吧,这我都有录音的。 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啊 这马上又该交保险了 想着领生育津贴不想断。
11天前首先,您应该确保您的工作合同中包含有关孕期和产假的规定。如果您的工作合同没有明确说明,您可以考虑与您的雇主协商关于孕期和产假的具体条款。如果您已经提供了必要的医疗证明,并且您的雇主未能同意您的请求,请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定是否有任何合法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您的担忧和要求,并保留所有相关的电子邮件通信记录。这将有助于证明您的立场,并为将来可能的纠纷提供证据支持。 最后,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公平,您可以考虑通过投诉机制或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专业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和证言,以便在必要时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