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纠纷律师律师你好!我此前在常州一家民企上班,去年六,七,八月三个月时间请假,九月回公司正常上班,当月发工资时公司扣除了此前三个月公司替本人缴纳的个人负担社保金,并在没有有通知我征我同意的情况下停了我的社保,九月到今年一月共计五个月,公司仍旧从我每个月工资中扣了个人社保金314块,共计1570元。今年二月我辞职后,尚有部分工资未结。经我多次电话催讨,公司人事经理始终以各种借口让我等,日前在与公司一负责人当面催讨协商时,她才告诉我,去年有三个月没上班,公司替我交了社保,现在要补偿公司每个月一千二百块钱共计三千六,请问律师她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公司收取我五个月社保金1570块该退我吗
2026-01-01 22:11您好,关于您提到的社保纠纷问题,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的公司在未告知您的情况下终止了社保关系,且未及时为您补缴,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退还相应的社保费用。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获得更全面和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支持。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