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具商场租用二百平米的场地销售家具,和商场签了一年合同,现在我用了四个月,合同期未满,因为家里老人急需手术用钱,不能继续经营,2018年2月1号又该交租金,我想在一月底把东西都搬出来,可是现在商场不让我出货,我觉得没有理由,我不欠租金,交了三千多押金
2025-04-25 18:3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家具商场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并使用了4个月。由于您家中有紧急情况需要资金支持,无法继续经营,因此提出在2018年2月1日之前将物品搬离商场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商场提出以下几点。 您已经支付了3000元以上的押金,这是您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商场应退还剩余租金(即未使用的租金),并相应地退还押金。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解决纠纷。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先尝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损失。如果最终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