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年4月派我(下岗返聘)去乌海,有公司扣的红章的任命书,管理分公司张径理与本人谈了月工资七千,管理分公司给开工资;本人去乌海后,,管理分公司给开了4、5两个月工资(压两个月工资)今年八月份才开5月份的工资。九月本人回公司汇报情况,张经理说不给我开工资了(他的原话,他被董事长骂了)说多会要回工程款多会开我开。这缺德。这个工程去年4月份就开工了,去年没有派人去,今年我去],我每个月都回公司汇报一次工地的情况。而且公司里的人,工资8月份的都开了,至今我6,7,8,9,四个月的工资一分不给,并且,去年冬闲工资也不给(每个月一千)本人找管理分公司張径理,張说要回钱给,找董事长,董让找張,没人管?
2025-03-09 07:34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合同纠纷。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乌海工作期间,管理分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工资。其次,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 保留所有与工资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尽快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此外,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您能尽快解决问题,恢复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