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月下旬租了房子,租赁期是七月七号开始。房子还在装修,我也没有入住,现在想要退房,合同上写租赁期住不满3个月才扣押金,但是我还没入住,他们要扣掉我一个月的房租,请问他们这个做法是不是违反了法律法规
2025-09-09 07:3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租赁期限未满三个月,则房东不得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并且需要退还全部租金。如果您在租赁期内没有实际居住,那么房东有权按照约定扣除部分或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尚未入住,因此无法满足合同中的“租房不满3个月”的条件,房东有权要求您支付剩余的租金并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这主要基于双方签订合同时的合理预期和公平原则。建议您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