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6岁孩子的母亲,从孩子出生我一直做着全职,随着孩子的慢慢长大,小孩的爸爸经常以工作为由,对家庭对孩子的关心甚少,后来有时回来的很晚有时经常不回家,现在他跟我提出离婚,孩子的话归他抚养,抚养费我可以不出,但是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特殊教育我要出一半的责任,婚后我们还买了房,首付是他的父母出的,剩下的贷款主贷人是他,我是共有人,他让我放弃房子,平时在家带孩子的生活费也是他定时定额打给我的,钱不多,到月底也就没了,还说如果我违反了协议上的要赔偿十万元,我离开后面临着吃住都成问题,还要承担这些,我应该怎么办呢?
2025-07-05 08:18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和医疗费用。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承担这些责任,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关于房屋的问题,由于您是共同所有人之一,您的权益受到保护。即使您不在家照顾孩子,您也有权分享房产的一部分价值。此外,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来确定如何分配这笔财产。 最后,对于其他任何可能的经济压力,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社会服务组织或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