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赤峰宁城一肯中乡石柱子洼村村民于淑兰,我于2010年借七万元于外来扣蔬菜大棚林志轩手中,可林志轩在2012年于疾病死亡,大棚继承包人王甲勤和王荣新手中,曾与其签订合同第二年将七万元归还,可是他们一直推辞手里没钱暂缓,到第2015直至我去法院起诉,王甲勤归还三万五千元,而王荣新归还一万一千元,期间2016年6月我交于法院三千五百元评估费,可是到2016年10月份王荣新逃跑,大棚被追债者一抢而光,大棚合同定于2018年4月到期,好像法院还一直把我的案子不怎么当回事,我该怎么办
2024-07-19 07:15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凭证、合同等,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 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对方拒绝或者无力偿还,您可以考虑向债权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还款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律师协助,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此外,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您在与他人进行借贷或其他经济往来时,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利息等内容,并保留相关的书面协议和证据。同时,也可以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