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三个月,已在单位上班近两年,如果公司违法辞退我,我能获得什么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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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你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具体数额需要结合你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同时,如果你在孕期受到歧视或侵犯了劳动权利,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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