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1017年10月到一家餐饮店上班,直至2018年3月份都没签立劳动合同,我去劳动局告的话能不能成功拿到经济补偿金,(1.店里员工都没签劳动合同,2.这是一家私营餐饮店,3.店里有营业执照和开业证件。,我已经辞职两天,微信聊天辞职的)
2025-06-01 17:49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存在一些不准确的信息。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能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清,可能对您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如果在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通常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如果您已经离职,可以向前雇主索要经济补偿金。 然而,由于我无法确定您是否已经离开该私营餐饮店,因此无法提供具体的经济补偿金额。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