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就是我现在应该算是派遣工。就是我去A方上班然后A方让我和b方签了合同。每月工资也是A方给b方然后b方发给我。现在A方单位实施改革。要把我们这批人下方到c方去我有什么法律可以保护自己吗?就是我不想干的话有什么保障没
2025-04-04 22:39您目前的情况属于劳务派遣关系,而非直接的雇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64条的规定,如果您不想继续在派遣公司工作,您可以向派遣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请依据当地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