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06年十月到的单位,满十年就有十天公休假了,今年十一年了,如果我今年休公休假是2016年的,请问有多少天,谢谢
2025-02-10 17:28您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每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因此,您在2006年10月至2016年10月之间累计工作了10年零9个月(因为10年减去不满1年的部分),您可以享受至少10天的带薪年休假。 具体来说,如果您从2017年开始休年假,则可以享受的第一个年假为10天;如果是在2018年开始休年假,则可以享受的第一个年假为11天等。请注意,这个计算是以您开始工作的日期作为起始点的,所以您必须从2006年10月开始算起,而不是从2017年10月或者2018年10月开始算起。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