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进单位,行政人员口头约定,合同要签3年,到时候要离职,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即可,个人需缴纳15000的所谓岗位投资金(有收据),不交不能转正,说是离职后6个月会退的,我和单位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到2年3个月的时候,我提出了辞职,但是用人单位就是不批准,后来又说,等招到人,工作交接了再走,我按照要求办了,但是走之前,行政部经理让我签了很多字,我也没细看,后来才发现,都是坑,都是签字让我自己认可,未满合同期,提前离职要付9个月违约金,按照每月3600基本工资*9个月算,15000不退了,还要再交给他们17400,律师,怎么办,我一个打工的,也没什么钱,怎么办?
2025-02-10 18:17尊敬的客户,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选择。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收据、证明文件等。 联系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了解您的权利并获取可能的帮助。 如果需要,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职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