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工作十六年的辅警。从未签过任合合同。因照顾病人一个月左右,被单位辞退。工资从12年开始按最低工资发放,及以个人缴纳三险。其它补贴没有。能补偿我多少钱?走劳动仲裁还是法院起诉及理由?
2025-09-26 17:05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中因照顾病人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解雇后一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具体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工作年限、是否具有特殊技能或职位等因素。 一般来说,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如果您对单位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解。调解过程中,您可以陈述自己的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要求。 劳动仲裁。 若调解不成,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如存在)、经济补偿金等。 法院诉讼。 最后一步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通常是在前两步都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 请您注意的是,以上建议仅作为一般性的指导,具体情况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机构进行详细咨询和解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