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咨询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在一个私人老板手下干活八年了,从来我们就没有劳动合同。我们每天的劳动强度非常大,正常情况下每天劳动十二三个小时,每年大概出勤天数在二百五到三百个人工,我们每一个工没有时间限制,早上四点多五点出去,晚上到宿舍就已经是七八点了,老板也没有给我们买什么金或险的?目前老板要求今年年底叫工人投资买机器,如果不投资的人可能就要自己另外去找工作了。我们的工作属于特殊工作,百毒的,特别是每年夏天高温天最忙,就是沥青摊铺,是全人工打造,没有机器的。我想了解一下,我们没有钱投资买机器,老板辞退了我们?我们能找老板赔偿吗?谢谢律师!
2025-09-26 17:55您的情况涉及到了劳动关系和雇佣合同的问题,建议您详细阅读以下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劳动权利。 其次,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或者预告通知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事先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且需提供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