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工伤治疗与康复治疗气期间共产生的统筹地区内交通费400元(均有发票 公交费➕出院一次打车费)公司说工伤保险不报,那么是不是该公司承担,若是有相关规定么?我知道统筹地区外有相关规定可 问题2:出院后问了公司HR是否可购买护具以及康复器具,我在京东买的,1600左右,都有发票,当时Hr也应该不清楚必须在指定机购买,回答说买吧。现在说不能报销,我说应该公司承担,公司让我找相关规定才可以报销,有吗? 感觉这两个问题都是规定灰色地带,有点扯皮,没有具体规定是不是只能协商或者仲裁?
2025-09-26 19:23针对您的第一个问题,关于工伤治疗和康复期间的交通费用报销的问题,您所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也对工伤保险待遇中有关交通费用的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条例第39条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如果公司在工伤治疗和康复期间提供了合理的交通费用,并且这些费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那么这部分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具体的报销流程可以参考当地的社保局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规定。 针对第二个问题,关于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护具和康复器具报销的问题,这个问题更偏向于雇主责任而非工伤保险。根据《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护具等。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的社会保险法规及政策,以确定自己的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其次,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进一步澄清问题并争取公正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