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最近面临实习期结束的转正。公司要求签订竟业协议,就是辞职后两年内不允许进入具有竞争性质的公司。我听说法律规定公司给予的补偿不得低于月薪的百分之八十,否则协议不生效是真的吗?我记得确实是没到,那么合同就不生效了,我就不受到这方面的束缚了?还有公司一般是通过什么手段知道我离职后的去向呢?望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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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现在还没有一定的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局,一般不低于30%,如果您违反合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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