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人找我借钱,我让他找担保人。他找个有癌症的人做的担保。说是他妻子,其实他单身。不是他妻子,还骗我说是做生意,其实是给法院的执行款。当时借给他10万元,有欠条,没约定利息和还款日期,后来找他要,又写个利息条7.7万元,现在一直没换。已经一年半。我想委托律师起诉对方。愿意支付相应费用。
2024-06-27 17:52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借款人之间存在一笔借款关系,并且有欠条作为借款证据。虽然欠条上没有约定利息和还款日期,但后来借款人又出具了利息条,这可以作为利息的证据。您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包括欠条、利息条以及任何可能的通讯记录或证人证言,证明借款事实和借款人的欺诈行为。其次,您可以委托律师代您起草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偿还本金、利息以及可能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 在起诉前,您可以尝试与借款人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您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委托律师的费用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资质和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您可以与律师协商确定费用,并在委托协议中明确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条件。 请注意,法律咨询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具体法律服务,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