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小区业委成业时作假,16年初选聘物业公司招投标200户被冒签,他们有瞒天过海的夲事,竞能通过社区街道办层层监管在土房局成功备案,15年6月6日业委以676户作假406户备案盖的是土房局的备案章,7人成功进了业委(没有一个业委过半数),同年6月23日业委备案申请书以676户再次备案,这次盖的是土房局的工作章,16年2月选物业悄悄与物业签订没有一个业主讨论通过,严重侵害业主利益有失公正的合同,业主们要求和业委见面业委从各种理由推脱二年来不开业主大会也不公布财务帐目,部分业主抗争再走法律诉讼途径,要求物业退还业主们的利益交合理的物管费,现小区在选新业委请问正在诉讼业主可以当选新业委员吗
14天前尊敬的业主。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小区事务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小区的物业管理应当由依法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负责,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物业服务企业。因此,如果业主认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存在问题,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您认为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要求退换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请您注意,任何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决定都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如果业主委员会的行为涉嫌违法,您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举报。同时,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如物业公司的书面承诺书、录音录像等,以便后续维权。 最后,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理性处理问题。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队。我们愿意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