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父亲被迫下岗合法吗 父亲原来是农民户口,国企的临时合同工,后来和他一起的同事好几个被迫下岗,不知道什么原因,请问下企业这么做合法吗?
14天前在回答您的问题之前,我需要澄清几个关键点。首先,您提到的父亲作为临时合同工可能是指国有企业中的一种员工类型,这类员工通常是通过劳务派遣或短期合同等方式雇佣的,他们的身份通常与正式职工不同。 其次,在中国,下岗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但是否属于“非法”行为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因为企业的经营不善或者其他经济原因导致的裁员,这可能是合法的。然而,如果是由于个人能力不足或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原因被辞退,则可能涉嫌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因此,如果您认为父亲因为个人能力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雇是合理的,那么这种做法可能符合法律规定。然而,如果企业声称是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进行裁员,且没有提前通知并且未提供合理补偿,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为是违法的行为。 最后,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寻求帮助,了解具体情况并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