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医院签订了五年的合同,目前在试用期,本人想去辞职,个人认为试用期期间无需付违约金。医院方面却说试用期期间别的单位都是给实际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他给了我们百分百,所以我需要付违约金,是这样的吗?
1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试用期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您与医院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协议。因此,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以及相应的待遇。 其次,如果您的工作表现良好,并且符合医院的招聘要求和条件,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当员工违反了合同规定(如提前离职)时,雇主才有权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 最后,如果您对医院给予的实际工资有疑问,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避免纠纷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