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5号发工资,14号人力资源强行让员工走,采用强制手段,比如说关闭销售的后台数据库。其中有涉及到人身名誉损害。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也从未买过五险一金。离职后,被告知要把所有工资加提成三个月后才会发放。只存在于口头。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法。怎么和公司协商?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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