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暑假工,打个二十多天,提前几天跟主管说我不干了,结果有一天我跟他说我就号最后一天了,他不放人,最后我很生气就不干了走了,他说他一分钱工资都不给我,我最想知道的是,按照法律我的工资可以全局要回吗,真的很缺钱,就是因为迟迟不发工资才不想干的,一个月压一个月对一个暑假工来说太欺负人了,而且一天工作十一个小时就60块钱
2024-12-09 02:08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未满一年)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在试用期之外,提前7日通知即可。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即使你没有提前通知,也应当按照你的实际出勤时间计算工资。 再次,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过错,导致公司解雇你,那么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你是因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个方面的情形”而被辞退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你的实际出勤时间和工资标准支付剩余工资,并可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你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