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是江西赣州的,我家原本在县城内买了一套房,现在我父母想回乡下在原本宅基地上重新自建一套房,想以后回乡下办事或养老有个落脚的地方。但现在村里面却告诉我们,在县城里买过房的,不允许在自建房。想问下是这样的吗?相关规定是哪里提出来的?
2024-12-09 00:4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作为您的法律顾问,可以给您提供一些信息和建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农村集体土地。因此,如果您已经购买了县城内的住房,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房屋建设,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您的个人所有,但其上的建筑物可能不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您的父母想要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建房屋,他们需要向当地的规划部门申请,并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报批和审批。一般来说,新建房屋应当符合当地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规范,同时还需要考虑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安全因素。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父母获得了批准,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比如资金短缺、政策变化等。因此,建议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了解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