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湖南鼎鑫迅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全国综合缴费系统授权合作协议》,当初公司业务员介绍只有交1680元押金,就可以合作。当时我就发现他的协议里写的是加盟费,我提出异义,业务员说这个协议是以前的,以前是收加盟费,现在是押金一年后退还,业务员在收据上写的是押金,在协议上也注明是押金。现在与该公司联系,不承认是押金,不退款。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是湘乡的农民,不知道那么多法律法规,所以咨询贵处,麻烦您给我一个建议。
2024-12-09 02:02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您可以通过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证明押金和加盟费之间的区别,并要求退还押金; 如果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或调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公司坚持不退押金,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