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今年12月6日去烟台一家吉普4S店看车,当时比较喜欢其中一款就交了5000元订金,因为车子价格较高我们承受能力有限,跟销售顾问说了不一定会买,询问如果不买订金可否能退,销售顾问给说可以退,并在销售订单上面手写的“定金可退”,现在感觉压力有点大不想买了,但是4S店说是因为我们的问题所以不予退还,请问我是否能依法要求4S店退还订金?(销售订单上写的是“订金”,手写的是“定金可退”)
2025-03-27 21:26尊敬的客户,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有权要求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因此,您的订金属于合同中的定金性质,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其他条件,您可以要求全额退款。建议您尽快与4S店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达成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