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来自河南商城县农民工,今年三月二十三号于一个刘春涛号码18677023691(江西人)我们签订一份位于江南区金凯路中旭中央城7号和10号楼天花板批黑水泥合同。期间他分两次给了我们共计45o0元生话弗。我们于4月25日两栋楼结束,我们走时他一分钱没给,他说我们按合同办事,〈因合同次月付清)扣2o%他说5月25日付清。<我和他通话都有录音)时间马上快过一月了,每一次打电话:发微信他都种种理由推迟,有时电话接通他给挂掉。(7万多块钱),向他这样单边撕毁协议,不履行承诺,我们怎样讨回我们血汗钱?谢谢领导,盼您们回音。
2024-10-31 21:46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了解到您与他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且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双方的通话记录、短信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的权利和义务。 联系对方协商解决。尝试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问题。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处于弱势地位或者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帮助您分析案件情况,提供法律意见,并可能代表您参与诉讼或其他争议解决程序。 遵守法律规定。在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确保您已经了解和遵守所有的法律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早日解决纠纷,恢复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