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8年在本单位小集体上班,93年转为合同制工人,档案履历表中有记载,现在退休了,退休后在本单位企业办找到我的一本《集体职工养老基金手册》,这本手册里记载的有我在小集体上班的工资记录,何所交的养老保险金额,但是92,93年有两年没有记录,我又从没有离开过企业办,手册一直在单位上保管,以前的工龄能认定吗?
2025-11-30 13:5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经历和相关记录存在一定的争议。首先,关于是否可以将未记录的具体情况视为工龄,需要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人事管理规定进行判断。 在中国,员工的工作年限通常通过个人档案中的履历表来确定。如果您的档案中确实没有显示您在这两个时间段(即1992年至1993年间)的相关记录,那么这些时间点可能不会被纳入您的正式工作年限之中。然而,如果您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您在这段时间内曾为该单位工作,并且符合当时的劳动法规要求,例如劳动合同或加班记录等,那么这些时间点可能会被考虑作为您的工龄的一部分。 此外,您提到的《集体职工养老基金手册》可能包含了一些重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虽然手册是单位保管的,但如果您认为其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认为自己有权对其中的信息提出异议,您可以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寻求解决。 最后,建议您直接联系原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详细说明您的疑虑并提交相关材料,以便得到专业的解答和处理。同时,为了确保权益不受损害,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资深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