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爷爷现70岁在扬州京华城世纪联华超市做保洁工作,已工作有一年半时间,每天按50元报酬计算,当时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现2018年2月5号上班倒垃圾途中,不幸摔倒,经医院拍片诊断骨折错位,必须开刀手术治疗,想请问超市有没有责任,或者说有多大责任?
13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患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本案例中,您提到的“倒垃圾”行为并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围,因此无法判断该事件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另外,关于超市是否有责任的问题,具体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那么超市可能需要对员工的伤害承担责任。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合同无效,则超市不应对员工的伤害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超市沟通协商解决此事,并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后续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