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下 在公司上班满一年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裁员 在没有任何通知 今天裁明天就不让上班 被裁下来 通知去结工资 但是公司不那样说 说是以放假形式随时都有叫齐回去上班 不然不走也可以 去做其他的工作就给俩千块钱 平时发工资都是以个人账户转账形式发放 没有工资条 我想问的是 这样我们可以要求补偿吗 可是公司说没有也不给补偿 我该怎么办 麻烦你们了
2025-12-19 02:49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补签合同,并且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此外,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合法解除理由。如果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解雇您,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便于维权。同时,您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寻求帮助。 最后,希望您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