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并以房产证上的名字办理了房产公证,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1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一方或双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如果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或者建造的,并且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则该房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明确表明为“共同财产”,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的财产。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情况,请提供详细信息以便给出更准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