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前五年未按法规为员工购买五险,只够买了四险,没有购买医疗保险,上个月才开始加买了医疗。请问这种情况职工能否按劳动合同法以公司未按法规购买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提出经济补偿?
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在过去的五年内未按规定为员工购买五险,仅购买了四险,并且在上个月才开始补缴医疗保险,那么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根据《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同时,《劳动法》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因此,公司不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 对于员工来说,他们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他们购买社保。如果公司不履行这一义务,员工可以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如法定赔偿金、提前通知期、补偿金等给予经济补偿。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