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劳动仲裁。具体情况如下:我在私人个体老板那8月开始上班,从10月到12月15号(离职)的工资一直拖着不给,从11月开始要要了7、8次最后年前协商说给一万加7条香烟,但最后只给了8000,我现在申请仲裁可不可以让其赔偿双倍工资,在职期间未给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保险,有资料证明我在公司上班以及职位。
20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在私营企业工作时遭遇拖欠工资或者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您的工资流水记录、考勤表等相关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请记得保存好所有的沟通记录,以便在仲裁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