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是普宁高埔葵坑村的村民,在324国道路沙溪有几百亩农田,已荒废几年,无人耕种,其中我和哥哥有一亩五,前二年经村干部游说报田地卖给一个人,(几百亩由一个人买下),而我不知情,也没有在收据上签名,买主在这几天准备开发,请问此田地算已卖出吗,我要怎样才能拿回赔偿款?
2025-04-17 18:0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所有权,除非经过法定程序,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或买卖。因此,您和您的哥哥拥有该部分农田的所有权。 如果您不知道这块农田已经被别人购买并开发,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块农田属于您所有,并请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土地。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