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年5月工作到今年18年12月,基本工资3500圆,年底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这个该如何补偿
2026-02-28 21: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你的实际工作年限(12年)和平均工资(3500元/月)计算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计算方法是。 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12年) 经济补偿金=3500元/月×12个月×2倍 经济补偿金=90000元 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给你9万元作为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你在工作中有其他损失,如因病或工伤造成的医疗费等,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