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南籍到厦门的务工人员,我是2月26号今老乡(也是一个驾校的师兄)介绍来开车的,车是老乡和他一个朋友买的,这一个多月都是我和老乡两个人一起在开,我们也没有一份劳工合同只是囗头说了工资7000一个月300房补,我3月28号说做到4月20号,叫他们在这之间另外请人,我做到4月2号从深圳回来他们的人以请到了,那就是说我可以去算工资了吧:可是工资一天推一天至到4月7号我真没办法才报了110,民警当时给我们协商他们说15号给,我说给打张欠条他们也不打,我们没有合同劳动部门也不管,我该怎么办?
3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处于一种不稳定的雇佣关系中。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收集证据。保存与您的工作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联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工会组织。这些机构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可以寻求调解解决纠纷。 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提起诉讼。 请注意,在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且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同时,保持冷静,理性地处理问题,对于任何侵犯个人权益的情况,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