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只要请假领导就要我们交50元,公司不知道这件事,领导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又违反了哪条法律?请帮忙解答谢谢
2025-02-13 02:3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您的单位要求您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没有提供适当的休息时间,则可能构成强迫劳动的行为。 此外,《劳动民法典》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因此,如果您的单位存在上述情况,您可以依据此条款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告诉我更多关于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和细节,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更详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