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关于公司和我协商解除劳务合同后,我发现公司之前一直未按照我的实际收入基数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找了社保和公积金机构后,他们说公司给我们的补偿金了就不能追缴了,请问我们可以用其他的法律手段追缴吗?(在这家单位工作十几年了,我们一起十个人呢)
2025-02-13 02:42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所欠的社保费用,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建议先与公司沟通并尝试达成和解,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如果经过多次沟通仍未解决问题,再考虑采取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