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一个人三万块钱,每个月还利息900,借条写的是半年 ,超过半年后可延续,我现在已经超过半年了,我想还够三万块钱,再给个两千块钱就不还了,会不会受到刑事责任
2024-10-03 01:0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同意延期还款,并且在延期后的期限内没有偿还剩余款项,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具体分析借款人的行为和后果。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或高利贷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确实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可以考虑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措施,避免因逾期还款导致法律责任。 其次,对于已经超期还款的情况,借款人应当及时与债权人沟通,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意愿,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债务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提出减少部分本金的要求,债权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最后,建议当事人尽快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要求和立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