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工厂搬迁到外省,产线工人转岗到集团其它厂里入职,我没有同意转岗,公司不同意赔偿,采取变相逼迫我们自动辞工,每天安排八小时上班时间,深圳2130元的最低工资没有加班费几乎只够生活,公司就是想耗的让我们自动离职或辞工走人。请问公司这样做违法吗?我要怎样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2025-06-01 13:01您的描述涉及劳动关系和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公司在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将您调至外地工作并要求您自动放弃原有工作岗位,可能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减除或者免除支付员工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 针对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表等。 尽快收集证明自己在工作中遭受了不公平待遇的证据,如录音、视频、照片等。 寻求工会或其他合法途径的支持和帮助。 如果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策略和方法。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