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城管局从成立以来没给协管员发过1分钱的高温补贴,更没发过1分钱的加班费。所有节假日全部只放国家规定的一半。每周只有1天半假期,说停休就停休,从未给过补假或调休。每天上班时间说提前就提前,下班时间说推后就推后。协管员每月只有1407块的工资,从未见过什么补贴和加班费。请问城管局违法了吗?

2025-04-23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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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保障其休息休假权利。在本案例中,您提到的淮安区城管局没有为协管员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高温补贴、加班费、节假日福利等。这些都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淮安区城管局可能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协管员应得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保护。 请注意,具体操作时,请参考当地的劳动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2025-04-23 13: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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