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有结婚证,2012年登记。1998开始同居。孩子16岁,不要抚养权。共同财产房屋30万,砖厂年流水200万,收益30万左右。男方有婚外情,写过保证书。
2024-09-30 16:49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平均分配的原则。如果双方对财产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则应当平均分配。 优先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当考虑女性和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优先保障其权益。 禁止损害他人利益的原则。在处理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等。 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房产价值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砖厂的收益30万元也是共同财产,也需要平均分割。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并且可以协商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事宜。 对于您的婚外情情况,如果该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或严重影响了家庭和谐,则可能会影响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此外,男方的保证书也可能会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