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有1名职工,85年至今,单位未交过任何保险,今年61,现准备辞退,请问单位如何经济补偿?
回答数:4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是“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情况。因此,您的情况不符合法定经济补偿情形。 如果您在合同期间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但建议您提前告知公司,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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