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晋中禾宇电力钢结构公司工作三个月,工资没有按照预期说好的发放每个月少400块,没有用工合同,意外保险。说好的每个月28天有全勤奖,三月份岀勤29.5,也没有见到。现在不想做,还得推迟一个月,为什么厂里制定的劳动纪律,他们自己不遵守,却强迫员工
2024-10-04 04:25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和雇佣关系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没有得到预期的工资,您可以要求雇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其次,关于全勤奖的问题,如果该企业确实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执行了这些制度,那么违反这些制度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不当行为。然而,具体到您提到的“3月出勤29.5”,这是否意味着您已经达到了全勤的要求呢?此外,如果您的全勤记录被忽视或者存在争议,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 最后,关于劳动纪律问题,作为员工,您有权了解和遵守公司的规定。但是,如果这些规定是不公平且违法的,您也有权拒绝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问题有疑问,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