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父亲在2016年的1月份被一辆没入保险的小车撞到小腿骨折,责任认定书认定我爸负20%的责,当时在医院上了钢板呆了两个月才回到家没几天钢板断了,后来送院来人到家里把脚又加了石膏固定,倒置现在脚一直没好走路有点跛,由于脚一直没好去做法医鉴定也不让做,最近才做的法鉴,肇事司机呢也一直没露面没有拿钱,所以这个案子一直没解决,法医鉴定结果说我父亲的伤脚只短了一厘米所以不算残疾,预算的费用是8万多,我们自己用的医药费己花了3万多了,这个案子快两年了,肇事司机一直没露面,到交警那就说是我们没有做法医鉴定,请问现在是调解好还是请律师好?医院方面有责任吗?
2024-11-28 17:48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先尝试与肇事司机进行协商和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案件。对于您的情况,虽然医生可能认为您的伤情不足以构成残疾,但考虑到医疗费用已经较高,并且您需要继续治疗以恢复健康,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经济压力。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可能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至于医院的责任,通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身体健康负责。如果您认为医院存在过错,您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如果您怀疑医院存在医疗事故或不规范操作,也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其承担责任。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证明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律师或法院作为支持证据。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