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公司有内部优惠,我就用员工内部价购买了公司的产品,但是在购买前没有人和我说过购买之后三个月内不能离职,现在我按合同上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公司让我补差价,我想请问一下,这个责任是在我还是我的上级
2024-11-28 16:32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员工应该了解并遵守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规章制度。根据通常情况,如果公司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员工购买其产品的价格或条件,并且这些条款是书面形式的,那么这将构成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按照口头协议(即内部优惠)购买了公司的产品,但随后决定提前离职,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竞业禁止条款通常规定,在解除雇佣关系后的一定时间内,雇员不得从事与原雇主相同或相似的职业活动,以防止其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即使您在购买产品时没有被告知存在任何关于离职限制的规定,也有可能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来补偿公司因您的离职而遭受的损失。这种情况下,责任往往在于公司是否事先向您提供了足够的信息,或者是否有义务对您的行为进行充分的提醒和指导。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您首先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及相关的内部政策文件,确保理解其中的所有条款。如果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如果必要的话,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