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幼师,在苏州工作,合同期限是2016.8.1~2017.7.31,在2017.7.5号左右查出我有甲亢,医生说我需要休息,七月份是我暑假休息,我向园部提出辞职时间是合同结束不在续签了,7月17号园部把我6月份的工资发给我了,7月份的工资本属于暑假期间的带薪休假,这个此时这种情况不知道是否继续按照合同规定的。另外这一年里我的独立带班费园部一直没给,今年5月份我提过一次,上面说会给的,说就给接下来几个月吧,这之前的他们不记得了,现在我打算离职了,他们又说离职了这个就不能给了,还有这一年里的等等其它需要给我们的钱,比如我们带的兴趣班的钱,比如我们在此期间该拿到的许多提成,都以离职为由不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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