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通知 开庭日期:2017年5月8日 开庭时间:15:00 开庭法院: 固原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7)固原民初字第357号(一审) 案由:贷款恶意拖欠 被告:马孝国 旁听:马剑 姬姵花 马莲 原告:普惠快信 (以上出庭人员已通过我方调查取证,并经过法院认定,现给予公布。需携带答辩状、贷款正常消费明细、身份证原件,传票等按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将联合被告人当地派出所强制执行。裁决结果包括有期徒刑,罚金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望慎重处理!相关法律条文请参照《刑法》第193条和《限高令》,若有疑问或庭前调解,请及时联系我方律所律师。(以免给你个人及家庭带来不
2024-10-01 19:44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我是您案件的法律顾问。根据您的案件信息,庭审将于2017年5月8日在固原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时间为上午15:00。请您务必按时出席,若无法按时到庭,需要提前向法庭申请延期。 庭审期间,您将会被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贷款正常消费明细; 身份证原件; 答辩状;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文件。 在庭审过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协助,随时可以联系我们的代理律师。我们期待着您的到来,共同为您的权益维护而努力! 祝好,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